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駐校作家攝影獎
情詩徵文比賽辦法
一、活動主旨:鼓勵本校師生文學創作,增進文學寫作風氣
二、主辦單位:彰化師範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
三、參加資格:彰化師範大學在學學生及教職員工
四、收件及截稿日期:
自即日起至
五、報名及投稿方式:
報名及投稿方式採電子投稿及紙本投稿,請填寫報名表,資料如有不齊全
者,恕不受理。
(一)電子投稿:信件標題請註明「情詩徵文比賽」,並附上報名表。
來稿請Mail至loveonmind@hotmail.com,收到來稿即回
覆告知。
(二)紙本投稿:請以文件袋彌封,封面請註明「情詩徵文比賽」,
內附上報名表。送交台灣文學研究所辦公室,陳佑華
助理。
報名表請見比賽辦法之附件一,或至http://blog.ncue.edu.tw/lhs下載。
六、甄選主題、類別、篇幅:
主題為情詩,請以新詩體裁撰寫;行數限十行以內(含十行)。
七、評審:
(一)初審:為資格審查,由主辦單位負責。
(二)決審:敦請駐校作家評審。
八、獎勵辦法:
(一)不分名次,入選十名。若未及水準,得以減額給獎。
(二)入選者各獲駐校作家路寒袖先生親筆簽名攝影作品照片乙幀。
九、注意事項:
(一)送件作品,概不退件,請參選者自留底稿。
(二)作品如有下列之情事者取消其參賽資格,若已得獎則追回獎品,同時
負必要之法律責任:
1、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。
2、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。
3、作品曾公開(含網路)發表或參與其他比賽而得獎者。
(三)得獎作品同意由主辦單位公開展出,另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
(如上網、光碟、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……等)、保存及轉載之權利,
不另支付酬勞。初版版權歸承辦單位(期限自出版得獎作品專輯起三
年內),著作權屬創作者,出版後致贈得獎者每人十冊。
(四)投稿者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。
(五)投稿者對評審結果,不得有異議。
十、評審結果揭曉及頒獎日期:
(一)揭曉日期:
(二)頒獎日期:
十一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。